我和妻子离婚了,是否与另外两个男人同居?

如果他们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涉嫌重婚,你可以起诉,但需要提供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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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能否说说具体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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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老婆与他人同居,如果不是偶尔的,而是持续且稳定的共同生活的话可以起诉离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的话触犯了法律的规定,偶尔的与他人同居的情形不属于法律上规定的同居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则说明夫妻感情破裂,可以起诉离婚。对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起诉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而与他人同居,属于有过错方还可以请求损害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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