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报废后还能行使吗?需要什么程序?

车辆报废后,不能继续在道路上行驶,处理流程为:1、申请报废的汽车车主领填表格;2、登记受理岗申请;3、车主持《通知书》自行选择回收企业;4、回收企业经查验《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并照相;5、车主持《变更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办理报废登记。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一般按照当地车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需要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规定,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无使用年限限制,即不实行强制报废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http://www.chqym.cn/795834.html